醫政公文

檢送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部分診療項目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3月17日以衛部保字第1151260123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115年4月1日生效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規定)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,請察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