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政公文

轉知衛福部釋示:有關醫事人員專門職業法律所稱「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」、「業務上不正當行為」於涉性別事件(如性侵犯罪、性騷擾行為)及刑法妨害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之適用疑義(如附件),請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