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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健保特約診所】撥付本市健保特約診所防疫工作表現績優獎勵金案109.8.30前完成申請。
登錄日期:【2020-07-30~2020-09-20】

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-診所防疫獎勵金(健保特約診所)

 

依據109年5月29日函頒修正「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」第4點第8款第2目規定辦理

健保特約診所

獎勵金將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撥付,免另申請。請填寫獎勵金人員分配清冊,並於表格下方經診所負責人員簽核。於109年8月30日前正本寄送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(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南區)醫事管理科 黃聿安 小姐收